烟台市教育培训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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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开发区幼升小启用网上招生平台 可通过网络申请报名

    日前,烟台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发布消息,烟台开发区今年在全市率先启用网上智慧招生平台。4月7日起至本月底,凡居住在烟台开发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常住户口儿童、自有住宅家庭儿童、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外商子女,均可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申请。

  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否则不参与学区划片

  根据网上信息登记及核验时间安排,4月4日—4月30日,烟台开发区教体局开放幼升小智慧招生平台系统,家长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完成网上信息填写并进行提交,家长完成提交后,此阶段仍可凭借注册账号及密码对信息进行修订。

  5月4日—5月31日下午5点30分,进入学生家庭信息核验阶段。在开发区内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上交学生所在幼儿园以待查验;在开发区外幼儿园就读的具体查验时间请留意平台信息推送,届时将有手机短信提醒。此阶段,通过材料审核验证的适龄儿童,所有信息均无法改动,并以此参与本年度学区排序;未通过信息核验或未及时上报信息的,此阶段可继续进行信息修订或网上报名申请。5月31日下午5点30分后申报信息或提报材料的,即使通过核验,也不再参与学区划片,就读学校将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情况统一安排。

  烟台开发区教体局提醒监护人,应确保所填写信息的真实、准确,由于自身原因故意填报错误数据,影响孩子无法就近入学的,责任由监护人自行承担;如在多部门联合查验结果中发现故意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纳入个人诚信系统。家长可及时关注烟台开发区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随时关注招生进度通知。

  审核通过后,任何人都没有修改信息的权限

  为方便监护人熟悉流程,首次启用的幼升小智慧招生平台系统信息填报指南已经公布,分为注册账号—登录系统—填写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学生户籍信息—填写监护人信息—填写住宅信息—提交报名信息—入学进度查询八个步骤。招生平台对浏览器的要求是google浏览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IE11.0及以上版本。

  监护人注册账号时,先登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yedae-du.cn点击常用应用版块中的“智慧招生”模块,或点击飘窗,或点击最新通知内容,都可进入“中小学智慧招生”系统,选择幼升小入口,进入幼升小页面,点击注册账号,选择相应注册类型,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账号注册。随后使用注册的学生身份证号码和密码登录系统。家长在填写信息的过程中,可以随时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信息的保存,以免由于网络等原因导致填写的信息丢失。本页面所有信息填写完毕并保存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后续页面的信息填写。

  在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时要注意,划分学区依据地址一栏中,所属小区选项只能在下拉列表中选择小区名字,后面文本框输入具体楼盘、楼牌号、单元、房间号。下拉列表选项支持首字母和汉字筛选,如“银河怡海花园”,在列表中可以输入“银河”或“yh”进行筛选即可。选择毕业幼儿园时,和选择小区一样,只能选择下拉菜单不能输入,筛选方法同上。属于开发区内幼儿园毕业,但是在开发区内幼儿园列表中找不到幼儿园名字的,按照开发区外幼儿园进行填写,不影响学区划分。

  学生户籍信息分为开发区户籍和非开发区户籍,请根据学生户口本实际情况选择。开发区户籍分为非集体户(家庭户)和集体户(指户口落在单位的情况)。学生信息提交后,在教体局审核通过前,学生监护人仍然可以修改信息,教育局审核通过后,任何人都没有修改信息的权限,只能查看信息。

  自有住宅界定包括两种情况

  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有住宅界定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房产证所有权人(以相关证件登记为准)为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如为与亲属共有房产,学生父母或学生本人所占房产比例需大于50%);二是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需出具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为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学生从出生申报户口到入学期间,学生及其父母一方户口与房产证登记所有权人一直在同一户口本上。自有住宅时间认定,一手房以购房合同约定交付时间为准;二手房以房产证登记时间为准。另外,旧村改造的躲迁居民,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教体局根据各学校招生情况以及家庭户口及躲迁住址,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认定。包括以下两类:

  (1)父母一方在开发区就业,能够提供经人事劳动部门验印的正规劳动合同,截止到8月31日,在开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

  (2)父母在开发区有自己的企业,是投资者或者个体经营者,连续在该企业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

  按“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

  对于学区内学位安排顺序,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综合考虑学校布局、各学校办学规模、周边生源情况,以及新建学校或新增小区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进行学区划分。如学区内学生数量超过了学校的接收能力,将按照以下顺序顺次安排学生入学,对多出学生适当进行学区调整:

  (1)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且学生及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学生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2)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3)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区外户口,但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学区内的,以监护人户口迁入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4)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为开发区以外户口,法定监护人具有开发区户口的(但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5)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已交付使用),学生及监护人均为开发区以外户口的,以房产证办理时间或住宅交付(过户)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6)学生家庭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但不具备入住条件的,以合同交付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7)学生具有开发区户口,学生家庭在开发区无自有住宅的,以同一学区内《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登记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8)学生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现稳定就业,在学区内租赁住宅居住的,以同一学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时间为依据顺次安排。

  咨询电话:0535-6396782。

  新闻链接:

  烟台开发区2018年幼升小报名提供材料说明

  一、网上登记信息核验材料

  (一)自有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孩子与父亲或母亲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家长及孩子均为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的需办理);

  (3)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暂未办理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款发票及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或房管部门提供的《房屋预告登记证明》);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住宅的,还需要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等证明材料;

  (4)未办理房产证的拆迁安置房,须提供与街道办事处签订的拆迁协议及居委会出具的房屋具体位置证明;

  (5)依据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不动产证或拆迁协议入学的学生,需要提供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二)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需要提供:

  1.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三)非开发区户口、租赁住宅的需要提供:

  1.户口本(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等不能明确家庭成员关系的,需提供孩子出生证明或家长结婚证。);

  2.家长一方在开发区的居住证(家长及孩子均为烟台市六区以外户口的办理);

  3.辖区居委会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4.家长与开发区企业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及在开发区(或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一年,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父母在开发区企业的营业执照,及在该企业连续缴纳个人养老保险满6个月且正在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年交税达到5万元的完税凭证。

  5.学生及父母在开发区的无房证明。(记者 庞磊 通讯员 孙航 王崇宝)

转载声明:本文系转载,原文地址:http://www.jiaodong.net/edu/system/2018/04/08/01363059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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